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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科动医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4-01  作者: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研究生助教岗位管理,结合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学院设立助教岗位,旨在增强研究生对相关知识的系统掌握和理解,培养研究生从事教学工作的能力,提高综合素质;同时促进课程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条助教岗位主要面向学院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四条本科生课程助教岗位设置由本科教学秘书负责;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设置由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

第五条助教岗位按学期设置,主要面向具有一定班级规模、积极开展课程思政建设与教学改革的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设立。1个课堂可申请设立1个助教岗位;超过100人的,增设1个助教岗位。

第六条助教岗位设置与每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同步进行。程序如下:

(一)课程主讲教师申请。每学期拟定教学计划时,需要设置助教岗位的,由课程主讲教师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立申请表》;

(二)学院审核。学院对拟设置助教岗位课程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依据课程授课对象分类汇总,分别报送本科生院、研究生院。

(三)主管部门审批。本科生院、研究生院根据实际情况和学院审定的助教岗位名额,对拟设立的助教岗位进行审批并公布。对学院已报送,但主管部门没有审批通过的,由学院筹措经费支持设立岗位。

第三章 岗位申请

第七条研究生申请助教岗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责任心强,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

(四)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良好,课程成绩没有不及格现象;

(五)曾经选修过拟申请岗位的课程或相近课程,成绩优良。

第八条研究生申请助教岗位程序:

(一)广泛宣传动员。除在校内网站发布招聘通知等传统宣传方法之外,还可以采取以下多种方法进行宣传。一是在新生入学教育时进行宣传推广。二是为感兴趣的学生提供参观听课的机会。三是举办座谈会请优秀的研究生助教与其他研究生进行沟通交流。同时鼓励博士生积极申请助教岗位。

(二)个人申请。有意愿的研究生,在充分了解岗位职责、要求的基础上,填写《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向学院提交申请。

(三)学院审批。学院按照“岗位公开、申请公开、统筹审核录用”原则,对应聘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审查考核合格的,列入拟聘用名单,并公示不少于3日。

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流程为:简历筛选--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助教知识储备、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根据各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因人而异分配岗位。

正式名单确定后,学院将《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聘用汇总表》,连同聘用人员《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一并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第九条研究生申请担任助教工作,应当不影响学业,并报导师知晓;导师应当创造条件,鼓励、支持研究生参与助教工作。

第十条博士研究生申请助教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十一条助教岗位实行一学期一聘。聘任期间,研究生不得同时担任助管、学生辅导员或其他助教岗位工作。

第四章 岗位职责与岗位管理

第十二条研究生担任助教,应听从主讲教师指导,服从主讲教师的工作安排。主要协助课程主讲教师组织课堂讨论、随堂测验、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实验实习指导等辅助教学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协助备课。助教应在课前协助任课教师制定教学大纲、收集课程教学所需的资料和文献、课件制作等课程准备工作。

听课和课堂教辅。助教应坚持随堂听课,了解教学进度、教学内容和方式,课上不得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擅自离开;如有特殊原因无法随堂听课,应提前向任课教师请假。每次课前做好教学设备调试等准备工作,认真记录课程考勤,协助处理教学过程中有关问题。

习题课教学。按要求主持或协助习题课,认真备课,写好教案,按时完成教学任务,做好答疑、辅导等工作。

讨论课组织。按要求主持或协助讨论课,认真备课,组织和引导课堂讨论,启发研究型思考,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课程教学和研讨效果。

第十三条课程主讲教师是课程教学第一责任人,应当加强对助教的指导、帮扶、督促、检查,确保教学质量。

主讲教师不得安排助教独立承担课程主讲任务,也不得安排助教参与期中期末考试监考和试卷评阅。严禁主讲教师安排助教从事与本课程教学无关的活动。

对于虚报助教工作量的主讲教师,将取消其配备助教资格。

第十四条学院教务部门负责助教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

课程开始前,学院可根据课程教学安排,组织主讲教师对助教进行岗前培训,让助教及时了解教学进度、熟悉教学内容、明确教学要求。岗前培训建议侧重于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和培训评价等四个方面。培训内容主要符合研究生助教所需的技能,可以邀请优秀教师授课指导,主要分享教学经验、教学心得等内容;培训时间适当,确保研究生助教有足够的时间能够吸收相关技能知识;培训方式上加强互动沟通,方便联系工作和交流经验;培训评价要对岗前培训是否合格进行评价,只有评价合格的研究生助教才能进行研究生助教的工作。

课程教学进行中,应及时召集助教总结分析学生学习情况,拟定下阶段工作重点。

课程结束后,对助教工作表现进行总体评价,并将考核结果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考核内容侧重于上课是否准时、授课技巧、沟通表达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考核结果组成分别为:班级学生评价50%,主讲教师评价40%,学院研究生教务评价占 10%。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的比例不超过 20%。评为优秀的助教,学院给予一定的奖金,并在全院进行表彰宣传,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第十五条课程结束后,助教应向学院提交书面总结,填写《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考核表》。助教工作总结是对其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研究生担任助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解聘:

(一)不能妥善处理学习科研与工作关系,学习成绩下降明显或科研进展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院纪律处分的;

(三)不能胜任岗位要求,因个人过失造成教学事故或其他负面影响的;

(四)其它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的。

学院解聘助教,应提前1周书面通知研究生,并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第十七条研究生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助教工作的,应提前1周向开课学院提出申请;经协商,确定不再担任助教的,学院应及时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第十八条助教聘任、考核和管理中如出现争议,助教本人可以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意见,由学院协调解决。学院无法解决的,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协调解决。

第五章 岗位酬金标准与发放

第十九条助教工作量依据课程主讲教师所下达的助教任务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核算,一般不应超过课程额定学时的三分之二。助教岗位酬金标准为硕士生60元/学时,博士生80元/学时。

第二十条助教岗位酬金按学期一次性发放。每学期结束时,根据助教岗位工作量和酬金标准测算酬金总额,结合考核结果酌情增减,由研究生工作部统一制作岗位酬金发放清单。

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立申请表

课程名称


主讲教师


联系电话


课程编号


开课学期


开课单位


总学时


讲课学时


实验/设计学时


课程类别

□本科生课程 □研究生课程

(设岗理由)

(岗位要求)


主讲教师: 年 月 日

学院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科生课程助教岗位设立申请表报教务处审批。

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设立申请表报研究生院审批。

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学号


政治

面貌


联系电话


本人所属

学院


导师


申请岗位

助教(课程《 》)

设岗

单位


本人可用时间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上午








下午








(说明本人是否具备申请岗位所要求的能力。助教岗位还需要说明曾经选修相同或相近课程名称、修课时间和结业成绩)

申请人:

年 月 日

辅导员:

(学院章)

年 月 日

聘任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助教、助管或学生辅导员工作只能担任其中一项,不得同时担任。

2.本表交用人单位。

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考核表

姓名


学号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本人所属学院


导师


任岗岗位

□助教(课程《》)

□助管

□学生辅导员

设岗单位


聘任起止时间

年月年月

研究生:

年月日

(工作态度、工作完成情况等)

岗位指导老师:

年月日

用考

人核

单意

位见

考核结果:优秀()合格()不合格()

用人单位负责人:

(单位公章)年月日

备注:本表交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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