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开云(中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加快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和改进开云(中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建设目标
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大力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全力推进学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工作,培养优秀拔尖人才,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坚守师德规范
1.依法执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主动践行育人使命,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积极进取,认真备好、讲好每堂课,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和试卷,不无故调课、缺课。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平等对待学生,注重教育方法,不歧视、不侮辱、不体罚或变相体罚任何一个学生,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4.教书育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学生的良师益友;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活动,宣传先进文化,自觉抵制歪理邪说,不传播违背法律和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5.为人师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保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心理状态,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正确处理师生关系,维护教师良好形象。
6.严格自律。自尊自重,端正教风,恪尽职守,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工作不敷衍塞责,严守学术道德,不弄虚作假。
7.廉洁从教。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和收受钱物,不以教育之便以教谋私。
8.严谨治学。树立终身学习观念,积极钻研业务,认真开展教育科研,探索教育、教学方法,提高专业素质,传授知识做到科学、系统、准确。
9.团结协作。理解尊重,团结协作,锐意进取,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学院、学科持续发展;不做贬低与打击同事、破坏团结等有损于教育形象、有碍教育教学工作的事。
三、严明师德禁行行为
1.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3.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4.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5.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6.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7.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建立长效机制
1.规范师德师风考核机制。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建立师德师风综合评价体系,规范师德师风评价考核工作。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岗位聘任、评优评奖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在教师职称评聘、岗位聘任、评优奖励等环节中实行一票否决。
2.完善师德师风教育培训机制。严格遴选新进教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新进教职工宣誓并签署师德师风承诺书,将师德师风教育作为重点培训内容,统筹规划、系统培训。
3.严格师德师风惩处机制。明确不可触犯的师德师风禁区,对于发生师德师风禁行行为的教职工,要向学校报告,由学校依法依规决定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处理。对严重违法违纪的教职工要及时向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反映,由学校监察部门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学系(中心)负责人的责任。
4.构建师德师风宣传机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导,紧紧围绕“四有”好老师的标准,结合校内师德标兵、导师教书育人奖等评选和重大节庆日、纪念日进行表彰,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新闻媒体以及报告会、讲座、出版物等途径大力宣传师德师风先进事迹,培育和树立典型,积极营造浓厚的校园育人氛围,激发昂扬向上的正能量。对媒体报道的师德师风失范事件,要给以有效回应,迅速组织查处,防止负面影响蔓延。